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收养是否成立
1996年我被人收养,从小学到初中毕业一直是养父供养并随其生活,2012年养父在一家砖瓦厂工作期间突然死亡,该砖瓦厂没有进行理赔,当我回家时,养父已经火化,遗物已翻动,收养证,被拿走。民政部们无法查清,没有档案可查,现砖瓦厂不承认我们之间的收养关系。请问该怎么才能保障我养父的权益
地区:湖北-荆州 分类:民事法律- 提问时间:2012-12-22 09:43:05
提问者:ASK1356140585kbl
 
万安松
万安松律师
湖北 荆州
13094207644
养父的直系或旁系亲属可主张权利;协商不成,可起诉。 你本人可通过村委会、居委会出面,在派出所开具收养和共同生活的证明。
回答时间:2012-12-2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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